什么是能源之星?
能源之星(Energy Star),是一项由美国政府主导,主要针对消费性电子产品的能源节约计划。能源之星计划于1992年由美国环保署(EPA)和美国能源部(DOE)所启动,目的是为了降低能源消耗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该计划后来又被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中国台湾、新西兰及欧盟采纳。该计划为自愿性,能源之星标准通常比美国联邦标准节能20-30%。*早配合此计划的产品主要是电脑等资讯电器,之后逐渐延伸到电机、办公室设备、照明、家电等等。后来还扩展到了建筑,美国环保署于1996年起积极推动能源之星建筑物计划,由环保署协助自愿参与业者评估其建筑物能源使用状况(包括照明、空调、办公室设备等)、规划该建筑物之能源效率改善行动计划以及后续追踪作业,所以有些导入环保新概念的住家或工商大楼中也能发现能源之星的标志。
能源之星提供在线评估工具,它使企业和消费者可以评定家庭和工业设施的效率。能源之星评级已成为消费者和企业购买决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有效率的建筑物、应用程序和硬件意味着能更大地节省用于加热的时间或电力成本。
美国环保署估计,如果每一个美国家庭和企业用新的能源之星资格模式更换旧电脑,那么在未来五年内就能节省超过18亿美元的能源费用,避免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相当于270多万辆汽车所排出的气体。同样,要提供同样数量的光,标准的白炽灯泡消耗的能量比能源之星认证的荧光灯泡要多75%。
测试内容
能源之星包含的测试内容: 安全、EMI、浪涌、噪音(非能源之星能效测试项目) 光性能及能效测试项目:
1、光效、光通量
2、色温、色偏差、显色指数
3、光强分布、区域光通分布
4、色度空间不均匀性
5、开关周期
6、光通维持率
7、色度维持率
8、尺寸
9、电参数
认证产品范围
截至2008年11月,“能源之星”现已覆盖了超过50类产品,主要集中在:
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如显示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一体机等;
家用电器和类似家用的产品:如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机、录像机等;
加热和制冷设备:热泵、锅炉、中央空调等;
大型商业建筑物及新建的住房、门窗等;
工业及商用产品,如变压器、电源等;
照明:如家用灯具等;
商用食品设备:如商用冰激凌机、商用洗碗机等;
其他商用产品:自动贩售机、通道标识等。
目前针对的产品有:荧光灯、装饰性灯串、LED灯具,电源适配器、开关电源、天花板风扇灯、消费视听产品、电池充电设备、打印机、家用电器和其他各类产品。
开展现状
全球共有七个国家和地区参与美国环保署推动的能源之星计划,分别为美国、加拿大、日本、中国台湾、澳洲、新西兰、欧盟,并自2001年起每年一度召开国际能源之星计划会议。现在纳入此认证范围的产品已达30多类,如家用电器,制热/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照明产品等等,目前在中国市场上做得*多的是照明产品,包括节能灯(CFL),灯具(RLF),交通信号灯和出口指示灯。
美国环保署(EPA)和美国能源部(DOE)2010年4月14日联合宣布调整“能源之星”产品的认证过程,以确保只有符合要求的产品才能获准得到“能源之星”标签。在此次调整中,立即生效的条款为:制造商要想获得“能源之星”的认证标签,必须提交完整的试验报告和评估成果,并由EPA证明,在EPA审核批准该产品为“能源之星”合格产品之前,制造商将无法获得“能源之星”认证标志。同时,在对“能源之星”资格认证审查过程中,EPA加强了批准系统,不再依赖自动批准程序,而是对所有新的资格申请进行检查和批准。
EPA和DOE在2010年底前进一步加强“能源之星”的认证程序,规定:所有制造商必须提交由受认可的、批准的实验室出具的测试结果,以保证产品符合“能源之星”要求。目前所涉及的产品有窗户、门、天窗和萤光灯泡等,而在新的检测过程中,“能源之星”计划下的产品类别将会扩大到60多个,包括冷冻柜、冷藏冷冻箱、洗衣机、洗碗机、热水器和房间空气调节器等。